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本文转自【陕西(shǎnxī)都市快报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和非居民用(yòng)
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(de)通知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
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(de)通知
各区县发改(fāgǎi)委,西咸(xīxián)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,结合(jiéhé)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(jīng)市政府同意,现(xiàn)就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第一(dìyī)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阶梯价格按照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(tiáozhěng)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2025年(nián)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(chāobiǎo)结算和宣传(xuānchuán)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(xiāoshòujiàgé)的(de)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(xīānshì)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(nián)5月30日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(xiāoshòujiàgé)的通知
各区县发改委(fāgǎiwěi),西咸新区市场(shìchǎng)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(liándòngjīzhì)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研究(yánjiū),现就下调我市非(fēi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调整(tiáozhěng)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(yòngqì)(yòngqì),社区康护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(děng)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居民用气(yòngqì)3.14元/m⊃3;;
(三)车用(chēyòng)天然气4.04元/m⊃3;。
自2025年(nián)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(tígāo)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(shìchǎng)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(guānyú)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(tōngzhī)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30日(rì)
来源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 
本文转自【陕西(shǎnxī)都市快报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下调西安市居民和非居民用(yòng)
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(de)通知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
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(de)通知
各区县发改(fāgǎi)委,西咸(xīxián)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,结合(jiéhé)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(jīng)市政府同意,现(xiàn)就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第一(dìyī)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阶梯价格按照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(tiáozhěng)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居民(jūmín)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2025年(nián)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(chāobiǎo)结算和宣传(xuānchuán)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(xiāoshòujiàgé)的(de)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(xīānshì)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(nián)5月30日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(xiāoshòujiàgé)的通知
各区县发改委(fāgǎiwěi),西咸新区市场(shìchǎng)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(liándòngjīzhì)有关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研究(yánjiū),现就下调我市非(fēi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调整(tiáozhěng)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(yòngqì)(yòngqì),社区康护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(děng)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居民用气(yòngqì)3.14元/m⊃3;;
(三)车用(chēyòng)天然气4.04元/m⊃3;。
自2025年(nián)6月1日起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(tígāo)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(shìchǎng)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(guānyú)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(tōngzhī)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30日(rì)
来源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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