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编!江西多家单位正在招聘
有编!江西多家单位正在招聘
有编!江西多家单位正在招聘盛茵(shèngyīn)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(yuè)2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(zǔzhībù)部长。
南昌任免一批(yīpī)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(shìzhèngfǔ)研究,决定:
朱金任南昌(nánchāng)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(húyáng)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中心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发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(rèn)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刚任南昌市体育局(tǐyùjú)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教育局副局长;
陈旻任(chénmínrèn)南昌广播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guǎnlǐ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(tóuróngzī)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马安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;
免去徐慧(xúhuì)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档案局局长(júzhǎng)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(zhōngyīyuàn)副院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付青岚的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(zhǔrèn)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(chéngxiāng)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(miǎnqù)曾伟群的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6月(yuè)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决定任命(rènmìng)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洸(guāng)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肖相(xiàoxiāng)如为区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(zhíwù);
李志彪的区(qū)民政局局长职务。
赣州市(gànzhōushì)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。
刘小川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(zhíwù);
曾韵瑶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(shěnpànyuán)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(nián)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为区人民检察院(rénmínjiǎncháyuàn)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(luózhìlíng)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依法表决通过(tōngguò)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(wèi)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蓉江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;
王翔(wángxiáng)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(tiānyǔ)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、黄海蓉、彭延斌(péngyánbīn)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(xúnwūxiàn)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6月30日决定:
陈志文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(zhǔrèn);
华运萍同志为(wèi)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同志为(wèi)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(wèi)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刘志松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同志为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澄江(chéngjiāng)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监察(jiānchá)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(zhíwù);
游永祥同志(tóngzhì)的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新闻(xīnwén)


盛茵(shèngyīn)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(yuè)2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(zǔzhībù)部长。
南昌任免一批(yīpī)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(shìzhèngfǔ)研究,决定:
朱金任南昌(nánchāng)未来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(húyáng)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中心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发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(rèn)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刚任南昌市体育局(tǐyùjú)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教育局副局长;
陈旻任(chénmínrèn)南昌广播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guǎnlǐ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(tóuróngzī)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(jiāndū)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马安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(yīnián));
免去徐慧(xúhuì)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档案局局长(júzhǎng)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(zhōngyīyuàn)副院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付青岚的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(zhǔrèn)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(chéngxiāng)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(miǎnqù)曾伟群的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6月(yuè)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决定任命(rènmìng)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洸(guāng)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肖相(xiàoxiāng)如为区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(zhíwù);
李志彪的区(qū)民政局局长职务。
赣州市(gànzhōushì)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(yuè)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。
刘小川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(zhíwù);
曾韵瑶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(shěnpànyuán)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(nián)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为区人民检察院(rénmínjiǎncháyuàn)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(luózhìlíng)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依法表决通过(tōngguò)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(wèi)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蓉江街道工委(gōngwěi)委员;
王翔(wángxiáng)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(tiānyǔ)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、黄海蓉、彭延斌(péngyánbīn)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(xúnwūxiàn)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6月30日决定:
陈志文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(zhǔrèn);
华运萍同志为(wèi)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同志为(wèi)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(wèi)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刘志松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同志为寻乌县(xúnwūxiàn)人民法院澄江(chéngjiāng)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监察(jiānchá)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(zhíwù);
游永祥同志(tóngzhì)的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新闻(xīnwén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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